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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5-17 瀏覽量:4142
近日,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布會上得知,一直被熱議的新《商標法》有望在年內出臺,并將從方便注冊申請人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、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等方面作出調整。
利害關系人才可提出異議。
近來,貴州茅臺注冊“國酒”商標一案被持續熱議。日前,有傳聞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(以下簡稱商標局)已經通過批準,相關消息稍后會公布。記者致電貴州茅臺,得到的回復是,公司已經向商標局上交答辯回文,目前仍在等待結果。
據了解,截至目前,針對茅臺注冊“國酒”商標一事,商標局已經收到近百份商標異議書,提出異議的申請人除存在同業競爭的酒類生產商外,還有一些律師事務所及個人。
根據現行《商標法》,對初步審定的商標,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,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,公告期滿無異議的才予核準注冊。一般情況下,在異議期間,商標局會收到很多人提出的異議,數量較為龐大,對于內容的核實通常要花費很多時間。比如有一家企業申請注冊商標,結果有人先后兩次提出異議,如果異議人堅持反對,商標注冊就將進入異議程序,之后還有復審程序,復審如果失敗還可以向法院申訴,這一套程序走完,至少要6年時間,企業才能拿到自己的商標注冊證,這不僅會浪費很多時間,而且有可能會使企業喪失很多商機。
“新《商標法》重新構架了商標注冊的異議制度。”商標局副局長陳文彤在發布會后對《中國貿易報》記者表示:“今后,商標異議制度所稱的異議主體應該是案件利害相關人,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了。如此一來,商標局在審核程序上可以減少一半時間,兩年半到三年即可完成。”
不過,對此,也有人表示,提出商標異議的“利害關系人”該如何確認仍需進一步細化。
實施“一標多類”
據陳文彤透露,為方便注冊申請人,新《商標法》規定,在一份申請書上,申請人可以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。這種申請方式被稱為“一標多類”。
一般來說,企業需要多注冊商標的類別有兩種原因:一是企業生產的是跨行業、跨類別的產品,需要申請多個類別的商標;二是為了對企業自身的商標進行全方位保護,而把其他類別也注冊下來。然而,根據現行《商標法》的規定,商標注冊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,應當按商品分類表分別提出注冊申請。目前,國內有商標類別共45類,按照現行規定,企業申請多個類別商品的注冊商標的手續較為繁瑣。
“‘一標多類’的申請方式允許申請人將多個類別的商標統一匯總到一份申請書上,方便了申請人。”陳文彤表示,“但也存在一個問題,如果企業提出的申請中有一類商標無法通過審核,可能整個申請都會被退回,所以,還需等待具體的規定細則。”
遏制“傍名牌”行為
多年來,盜用知名品牌制假販假這類擾亂市場的行為一直屢禁不止。“傍名牌”的手段花樣翻新,如“紅午”飲料、“康帥傅”方便面、“啄木鳥樂園”皮鞋等,就像假冒李逵的李鬼,讓消費者防不勝防,更有甚者還會去專門注冊這些所謂的“名牌”商標,以求牟利。
據了解,一些專門鉆法律漏洞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也看上了“傍名牌”這塊“肥肉”,上下游接力的產業鏈已經形成。例如,此前就曾有媒體曝出,一家名為浙江現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企業先后搶注了國內知名企業“西子”、“格蘭仕”、“奔騰”等商標,通過在注冊類別上打擦邊球做文章,每年收取商標許可使用費營利。
針對這種現象,新《商標法》特意設置了專門的條款進行打擊。陳文彤表示,惡意申請行為的泛濫不僅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也浪費了商標標識資源。惡意搶注、“傍名牌”等不正當競爭行為,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,有必要通過完善法律加以扼制。
“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,新《商標法》禁止搶注因業務往來等關系,明知他人已在先使用的商標,并明確禁止把他人商標用作企業字號。”陳文彤說。
信息來源:中國貿易新聞網